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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要自由了


“总得来说,还不错。”

看见沈千寻眼底的笑意,凌季宸知道沈千寻很喜欢,他也从沈千寻的眼睛里看见了渴望。他知道,她渴望自由,渴望远离厉南星。

“这房子什么价?”

“沈小姐,这间房子有一百三十平,四万一平,就是五百二十万!”

“什么五百二十万?五百万!”

沈千寻还没开口,凌季宸已经一脸不满的看向站在门边的销售,冷声道:“就这里的房子还值四万一平?”

“凌少--您--”

“怎么?不行?那就算了,我们再看看别家!”

凌季宸拉住沈千寻的手就想走,却被销售拦住,“好好,凌少说什么价,就什么价!”

“这还差不多!”

凌季宸挑了挑眉,冲沈千寻邪魅一笑。

五百万,还可以,她的卡里有六百万,也就是她还剩一百万,那也足够了!

“好,成交!”

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容易能够离开厉南星,沈千寻决定从厉洺身上入手。

吃完晚饭,凌季宸送自己回家,厉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厨房里传来女人的嬉笑声,听见声音,沈千寻在门外愣了半晌。

乐尔雅又来了吗?不过这样也好,多个希望她走的人,她的胜算越大。

“爸,在看电视?”

“千寻回来了?这几天都在外面吃的饭?”

自从厉南星和沈千寻的关系变差之后,厉洺对沈千寻的态度便好了许多,还一直期待着沈千寻把自己的男朋友带回家来看看。

“嗯,雅姐姐来了?”

“是啊,正和南星洗碗呢?”

厉南星洗碗?这还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,一向不进厨房的厉南星,居然为了乐尔雅,可以做这种油腻腻的事情。

果然,是真爱。

“千寻回来了,我洗了一些葡萄,一起吃!”

乐尔雅心情似乎不错,一看见沈千寻,立刻热情的坐在了她身边。

“谢谢。”

接过乐尔雅手中的葡萄,沈千寻低头吃了几颗,味道的确不错。

“南星,快过来坐。”

伸手拉着厉南星在自己身旁坐下,乐尔雅脸颊染上一抹娇羞,脸色微醺。

看她这样,今晚似乎又喝了些酒。

如果外人不知道,看见他们,大概会以为他们是关系极好的一家人。

可惜,并不是这样。

“爸,有件事情,我想跟您说一声。”

沈千寻突然开口,厉南星阴鹜的视线立刻落在她身上,目光灼灼。

但是沈千寻并没有理会他,今天无论如何她也要为自己努力一次。

“哦?什么事?”

见沈千寻一脸认真的模样,厉洺也收回落在电视上的视线,看向沈千寻。

“我想搬出去住!”

“搬出去?”

厉洺显然是吓了一大跳,目光深邃的看向沈千寻。

要说厉家也算是好吃好喝的养着沈千寻了,她居然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条件,搬出去住?

“你找好房子了?”

听见沈千寻说要搬出去,乐尔雅自然是开心极了,她立刻拉住沈千寻的手,询问的姿态俨然一个十分关心她的朋友。

“嗯,房子已经找好了。”

不动声色的抽出自己的手,往旁边的位置移了移,沈千寻继续道;“我也长大了,到时候哥哥嫂嫂结婚了,我住在这里也不方便。”

哥哥嫂嫂?

厉南星的剑眉挑了挑,插在裤兜里的双手握紧,看向沈千寻的视线凌厉。

她倒是胆子大了,居然敢这么称呼。

在厉洺和乐尔雅面前说要搬出去住,这一招,还真狠!

“这样啊,也是,那你跟爸说,爸给你安置一套房子啊,干什么要自己去找?”

说这句话的时候,厉洺是真心的,毕竟也养了沈千寻好几年,说没有感情是假的。只是这个孩子留在厉家,终究是个祸害。

“我有朋友帮忙,找起来也比较方便。既然爸同意了,我想我明天就搬出去。”

沈千寻起身,冲厉洺鞠了一躬。

“这么快?”

厉洺跟着起身,皱眉道:“怎么不再多住一段日子呢?”

“不了,早点搬晚点搬其实是一样的。”

沈千寻抿了抿唇,低声道:“谢谢爸这么多年来的照顾。”

“那好吧,搬出去之后也记得常回家吃饭。”

厉洺见沈千寻已经下定了决心,也不再多劝些什么,而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开口,“明天搬家之前,把你的朋友带回家吃顿饭吧!”

“对啊,千寻,我上次见你跟凌家三少一起参加拍卖会,你们两个,是不是在一起了?”

见缝插针,这是乐尔雅一贯以来的好本事。

脸色暗了暗,口气却温和下来,沈千寻故作娇羞道:“没有,嫂嫂是误会了。”

她这一句嫂嫂叫的好,乐尔雅的脸色微变,却依旧挂着笑意。

倒是厉洺认真起来,在脑海里思索着“凌家三少”这四个字。

“尔雅说的凌家三少是凌氏集团的三少爷凌季宸?”

“对啊爸,听说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呢!”

除了厉南星,整个江城的大家闺秀应该都想嫁给凌季宸吧!

又帅又坏,这样的男人,简直就是女人的梦想男人。

“嗯,这个小伙子我知道,还不错。”

厉洺点点头,大手一背,吩咐道:“千寻明天带回来见见,我们一起吃顿饭!”

容不得拒绝,沈千寻只好点头。

“明天让明姨准备些好菜!”

说完厉洺便上了楼,沈千寻也想走,却不小心被桌脚绊倒,身子猛然后仰,却落入一个冰冷的怀抱。

男人宽厚的手掌落在她的腰间,她急着起身,想要将他推开,他却一字一句的开了口。

“别着急,慢慢走,太快容易倒!”

他嘴角的笑容漫不经心,却泛着冷意。

头皮一阵发麻,沈千寻抿唇,迅速离开大厅。

两人这随意的一幕也被乐尔雅看在眼里,她涂着大红指甲的手深深地嵌进肉里,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痛意。

夏季快要过去,江城的梧桐树逐渐变得枯黄,大片大片的梧桐叶从空中飘落,枯黄的树叶在空中洋洋洒洒,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。

沈千寻下了楼,站在秋风中,等了半晌也不见凌季宸的身影。

“千寻,上车。”

一辆车停在自己身旁,沈千寻垂眸,却看见一张深邃严谨的五官。

今日的凌季宸穿着银灰色的阿玛尼西装,衬衫笔挺雪白,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。

从未见过这样的凌季宸,沈千寻站在原地愣了愣。

“你偷渡到哪里做了个造型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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